课程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能力培养的基本教学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定期对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食品科技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与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食品科技学院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二、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由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职责见表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系主任审核。
表1 课程评价工作责任机构及责任人
机构 |
人员 |
职责 |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 |
组长:教学副院长 |
组织管理、对评价数据的来源、方法等方面进行审核 |
系主任 |
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依据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对课程考核方式及试卷命题进行审核 |
课程负责人 |
依据教学大纲确定课程评价依据;组织试卷命题 |
任课教师 |
班级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
三、评价过程
(1)课堂教学:学期初,课程负责人提交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文件,按照计划进行教学及过程性考核工作;学期中,学校、学院、教学督导进行课堂随机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学期末,任课教师出考卷(或考查方式)并提交系主任审核;考试(或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对考卷(或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提交审核。
(2)实践教学:学期初,课程负责人提交实习计划表,实习后学生提交实习报告,任课教师对实践教学效果进行达成度评价。
(3)毕业设计(论文):包括指导教师评阅、评阅教师评阅以及答辩成绩,按照权重分配计算总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达成度评价。
四、评价方法
各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和基于问卷调查的定性评价方法。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若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由N个考核点支撑,设第j个考核点的总分为Sj,学生平均分为Aj,权值为Wj,那么课程目标i的达成度评价值按式(1)计算:
式中,支撑课程目标i达成度的所有考核点的权值之和为1, 即:
。
2.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评价,成绩采用五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时转换为百分制:优(>9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归一化处理后得到评价结果。
五、评价流程与实施办法
1.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2.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充分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同时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3. 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系主任审核。要求《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4. 学院各专业系主任、责任教授依次审核本专业所有课程的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系主任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负责人,系主任应提请专业责任教授更换课程负责人人选。
六、课程目标评价达成标准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执行细则》,学生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2.0”,2.0绩点对应于百分制成绩的70分,因此将学生课程目标达成目标值规定为0.7。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