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南京农业大学章程》(校发〔2022〕312号)和关于修订《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的通知(南农大学函[2026]040号),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食品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实施办法。
公示3天(10月27日-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84395686
食品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