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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食品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陶正清时间:2026/09/01点击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发〔202617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方案的制定、推免工作的组织、推免流程的监督及推荐名单的审定等,组成人员为:

 长:李春保  孙 健

副组长:李 远  狄传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冲  王 沛  王虎虎  兰维杰  刘 丽  芮 昕  严文静  李 伟  

 充  张秋勤  赵立艳   冰  郭仁朋  黄 明  屠 康  潘磊庆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勤奋好学,GPA不低于3.2。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3.必修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且参加推免时经补考或一次重修(仅限该课程无补考仅可重修)已通过课程考核。

4.英语CET-4460分及以上,或CET-6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5.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7.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学术研究类课程组全部学分。

三、推荐名额

免试推荐研究生67名,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名额分配方案按照《食品科技学院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补充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经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名额分配如下: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金善宝实验班):11名(包括本-研贯通学生),名额由学校金善宝书院单独分配。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31名。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15名。

生物工程专业:8名。

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2名。

1.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等专项推免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在推免计划遴选公示期间,学生可放弃计划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给予其他途径的推免资格。

3.对于在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满足推免基本条件第一、第五、第六条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三位专业相关教授(与学生本人无亲属关系)联名推荐材料,并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答辩、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学校专家组审核答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其间,学生申请材料需一并公示,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学校专家组审核答辩需全程录像。

四、推荐办法

1.免试推荐须按照自愿报名、提交材料审核、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认定并确定名单、公示等环节进行。

2.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文件要求和《食品科技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GPA绩点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综合成绩= 0.80*GPA折算分+ 0.20*综合素质得分,GPA折算分=100*GPA/专业第一名GPA。学院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

3.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透明原则,统一标准、统一程序选拔考核。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

4.学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有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完全属实。否则,一经查实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属实,将取消推免资格。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于91日前主动向教务处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于91日前主动向教务处报备。学院工作小组成员需签订《回避承诺书》,由学院留存。

五、日程安排

1.91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具体推荐方案,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2.921700前,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

1)《2027年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件2);

2)《2027年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3);

3)《诚信承诺书》(附件4);

4)本科阶段在校成绩单;

5)英语考级证书;

6)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等支撑材料复印件(参照附件5);

7)《食品科技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统计表》(附件6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滨江校区食品院B251办公室,并将《食品科技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haochunyan@njau.edu.cn)。

其中,对于符合推荐名额第三条要求的学生,学院于95日前完成院内审核答辩,并将学生申请材料及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材料提交学校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对于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学生,尤其是担任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的,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须主动报备,学院将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3.97日前,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认定,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公示。公示名单向教务处上报拟推免生名单,由教务处进行名单公示。

人:邵春妍 陶正清

联系电话:025-84395686  025-84396676

电子邮箱:shaochunyan@njau.edu.cn

办公地点:食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滨江校区食品院B251

  食品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滨江校区食品院B253

 

附件1:食品科技学院关于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补充规定

附件22027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附件32027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食品科技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细则

附件6:食品科技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统计表

附件7:回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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