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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7 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编辑:陶正清时间:2018/10/16点击数: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17级本科生按学科大类(即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5+2.5”的培养模式。学生在前3个学期(即前1.5学年)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于第四学期分流到相应专业,后5个学期(即后2.5学年)按相应专业方案培养方案修读相应课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专业分流工作中实行学生自愿选择与竞争相结合的机制,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建立以自愿选择为主导、竞争为辅的专业分流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遵循志愿、兼顾排名的原则;

3.兼顾专业布局和教学资源,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全面领导和指导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

1.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系主任、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人员组成。

2.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专业分流工作,系主任负责专业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指导工作,教学办公室负责专业分流具体实施。

三、分专业规模

(一)分流对象

1、按大类招生入学的一年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

2、高考时已确定专业的少数民族学生按录取时的专业分流

(二)专业规模

1.分流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

2.各专业按学生自愿结合教学资源确定每个专业的最少接收人数和最多接收人数,当某个专业的申请人数超过专业的最多接收人数时,申请学生须接受学院调配。

3.分流后的学生以自然班为单位,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正常的教学工作。

4.分流后各专业在免试研究生推荐名额、学生评优名额等方面根据学校、学院的相关条件并结合班级人数分配名额。

四、工作程序

(一)相关教育工作

1.新生入学后,学院及时公布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包括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和具体工作程序、排名办法等内容。

2.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各系、各学科点应及时组织教师面向学生开展专业导论课程、专题讲座等活动,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内涵、培养目标、专业特色、教学环节和发展方向等内容,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人发展,科学、慎重地做出选择。

(二)工作流程

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以学号形式公布学生学习成绩排名;

2.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3.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最终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五、分流办法

(一)分流计划

目前,学院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本科生共有178人,其中7人为定向招生进入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分流的学生数为171人。依据2017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在校生数、近3年专业热门度和学生一志愿填报率数据、以及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确定20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各专业分流人数上下限如表1所示。

1 20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各专业分流人数上下限

专 业

人数上限

人数下限

食品科学与工程

90

30

生物工程

60

30

食品质量与安全

60

30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计算包括:

1)课程成绩(按GPA计算);

2)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或其他语种;

所有学生按总分(课程成绩加英语附加分。附加分:英语四级成绩以通过425分为基准,按照50分为单位增加0.1;英语六级成绩以通过425分为基准,按照50分为单位增加0.2;通过其他语种相应级别类推。通过托福(85分)、雅思(6.0)等相应级别考试者额外再增加0.1)从高到低排序。如总分相同,则学习成绩高者排前;学习成绩还相同按英语成绩。其中,学习成绩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提交,最后总分的计算由分流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完成。

(二)志愿填报说明

1.根据专业选择量化的原则,每名学生可选三个专业志愿;

2.如果两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均小于该专业的最大容量时,按学生志愿进行分流;

3.如果某专业的第一志愿人数超出该专业最大容量时,按学生的GPA排名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即必须进入未选够规定人数的专业学习;当出现GPA完全相同的情况,对限额最后一名GPA并列者进行面试并确定最终结果。

4.申请人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按照第二、三志愿顺序分配专业,和第一志愿录取方式相同,自愿放弃选择机会的同学由学院安排专业分配。

六、 分流程序及时间安排

20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2018-2019-1学期进行,分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014日   召开2017级食品科学与工程大类专业分流宣介会;

1020日前 教务办公示2017-2018学年学分绩点,学生提交填报专业分流志

愿表及相关材料;

1031日   汇总学生分流志愿,审核学生申请,完成专业分流;

116日    专业分流名单公示结束并提交教务处  

七、其它

(一)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以上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三)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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