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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2018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刘燕  时间:2017/11/28点击数: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生招生选拔质量,近年来,学校逐步改革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基本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申请审核制招生办法,成效较为明显。2018年在原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博士招生工作。

申请审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审核、学院复核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确定审核名单,审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核准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来自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代表组成。

3材料审核组:负责学院所有申请人材料的审核工作。组长由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各研究方向的博导组成。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的学位要求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SCI论文,且影响因子达到2.0以上,并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境外所获得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三)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英语水平考核办法:

需提供近五年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201311日—20171231日),包括:TOEFL65分)、雅思A类(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如无上述证书或上述证书已经过期者,硕士毕业不超过3年(201511日之后);或者硕士毕业近3年内(201511日—20171231日)在所申请专业的SCISSCI收录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者,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英语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11228:002017122917:00,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二)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网报结束后,申请人请及时在网上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此阶段不必邮寄纸质材料),如下内容: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4.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5.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6.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和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申请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注意事项:

1.博士报名电子材料的提交是博士报名审核的重要环节,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材料后提交,所有附件格式不限。

2.建议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RARZIP压缩包后上传。

(三)学院审查

1. 初选

1)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博士招生专家委员会审查

根据现有的食品院科研团队,兼顾学院整体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以研究方向为单位管理研究生招生。具体分为三个研究方向:

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方向;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方向;

食品微生物与生物技术方向。

每个方向设立一名负责人,负责人为学科或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

根据学院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各研究方向审核的候选人。各方向组织5-7人左右的专家审查审核小组实施初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申请者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方向及设想等。

3)公布复核名单

通过初次审核进入复核的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可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学院提出调整报考导师意愿。

2.英语入学考试

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

7)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

4. 复核

复核具体时间、地点: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1)资格审查

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2)面试程序

由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对初次审核入选的申请人进行面试。申请者到指定面试地点进行面试(包括英语素养、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课知识和科研陈述,各占100)。

英语素养:英语口语,听力,阅读能力。

专业基础知识专家提问,考核生物化学或动物生物化学或食品营养化学,或食品微生物学的相关知识。

专业课知识:与各研究方向相关的专家提问(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方向:肉品学,或畜产品加工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方向:农产品贮藏加工学食品微生物与生物技术方向:食品生物技术,或发酵食品工艺学)。

科研陈述:准备15minPPT并进行现场讲解。(包括两部分:①研究生期间科研进展汇报②未来科研方向及设想)

3复核成绩组成:总分100分,英语素养20%专业基础知识占15%,专业课知识占15%科研陈述50%

5.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3)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未毕业。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时间安排

1.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711

2.网上报名:20171122800-122917:00

3.学院确定申请审核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布:20171122-1229

4.初审:20181-3

5.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183-4

6.提交拟录取名单:20184

7.学校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七、其他

(一)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以及兽医博士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二)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兽医博士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三)本通知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四)本通知由食品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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